从7月2日起,柳州市小型微型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开始申报了,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在本月底前申请,及时享受这一政府扶持政策。
根据自治区、柳州市相关文件规定,补贴对象为当年新招用毕业年度(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原已按流程申报,尚未享受足12个月的可继续申报。
需要注意的是,新招用高校毕业生不含劳务派遣机构派遣至用工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与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已按柳州市企业录用柳州籍高校毕业生给予岗位补贴的,不重复享受本政策。录用非柳州籍生源并符合小微企业认定条件的企业可以享受。
具体补贴标准为:自劳动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按小微企业为符合条件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费补贴(不包括本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部分)。企业与个人在一年内解除劳动合同的,按其实际履行劳动合同的缴费时间计算。本次申报的补贴为2018年1月—2018年6月的社会保险费。
申报所需材料及具体要求,可从柳州人才网(http://www.lzrc.com.cn/)查询、下载。申报材料提交至柳州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科(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河东综合楼四楼412室)。本次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31日,逾期将不予受理。
今报记者谢永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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