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施工车辆出工地未冲洗,车轮带泥污染路面,不光得清洗干净路面,而且司机、运输公司或施工单位都将被依法处罚。近日,在滨江东路一工地附近,柳北区城管执法人员凭借散落的泥块、车轮碾压痕迹等要素,调查发现负责该工地施工的某建筑公司的运输车辆未冲洗干净违规驶出,污染了城市道路。
6月28日21时28分,柳北区执法局二中队的执法人员接到数字城管平台转派的案件称,滨江东路白沙泵站北侧白沙路网工地有车轮带泥污染道路现象。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后看到,一道道黄泥印迹上附着散落的泥块,从该工地出入口延伸出来,清晰可见。经执法人员现场勘查,受污染路面为50平方米。为此,执法人员立即要求施工方保洁人员对散落的泥块进行铲除,对污染的路面进行清扫整理,恢复路面原貌,同时加强工地管理,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据了解,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的相关规定,在城市道路行驶的车辆,应当保持车容整洁、美观,禁止车辆轮胎带泥驶入城市道路,违者,由执法部门对责任人处以被污染道路面积每平方米15元以上40元以下的罚款。经立案调查后,柳北区执法局已按照最高限额每平方米40元实施处罚,对责任方某建筑公司处以2000元罚款。
执法人员表示,随着气温的不断升高,渣土运输车不规范作业会导致路面扬尘严重,影响空气质量。城管执法部门将继续加大对此类违规现象的巡查和处罚力度,营造良好的市容环境。(张捷 朱开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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