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女士的微信报料
○○记者 莫小珊
日前,市民庞女士向柳州晚报微信反映,称她在某平台购买了城中区五一路“柳州宝岛食堂台湾料理”9.9元抵100元的代金券,可当她去消费时,商家却告知她要满3个人才能使用代金券,她认为商家此种行为存在欺骗消费者的嫌疑。记者采访了解到,市工商局城中区分局东门工商所已对商家进行了约谈调查,责令其及时进行整改,并会继续对店家进行监督。
顾客:质疑商家促销名不符实
庞女士称,她6月18日在某平台购买到了该代金券。23日,她和朋友前往该店消费时,手机却收到了一条消息称“由于活动过于火爆,现场出现大规模排队等候情况,为了您的用餐体验,减少排队时间,现餐厅规定3人以上用餐方可用券……”
“很多人到了楼下才收到信息,事先又不说明,这不是有点欺骗性质吗?”庞女士向记者出示了她收到的短信消息,她还说,她和朋友拨打了短信上提供的客服电话,却一直没有人接。对此,她表示很郁闷,认为商家促销活动名不符实,存在欺骗消费者的嫌疑。
商家:作出调整是为了方便更多顾客
27日下午,记者前往该店,在没有表明身份的情况下,提出已经购买了9.9元抵100元的代金券,但现在只有一个人前往食用,询问其是否能消费时,该店一名工作人员却称:“可以,现在一个人也可以消费的。”当记者问起为何周末的时候不可以一个人用时,该名工作人员表示,之前促销活动刚刚开始的时候,许多市民进店消费,出现了随意乱坐的现象,导致店里的位置不够坐,所以店家才和平台沟通,给消费者发送了“规定满3个人以上用餐方可用券”的信息。
当记者表明身份欲进行采访时,一名自称为该店店长的黄先生表示,当时临时作出调整,是为了方便更多的消费者,让更多的顾客能进店消费。而针对庞女士反映的客服电话打不通的情况,黄先生表示,因为是非上班时间,合作平台没有工作人员在值班接听。
工商责令商家进行整改
广西华尚律师事务所黄华律师认为,商家在促销时,应该将促销内容、规则向消费者明确告知,让消费者做出正确选择,而庞女士所反映情况,存在商家告知不明的情况。提醒消费者,在购买类似代金券之前,需仔细查看说明;若发生侵权事件要积极维权。
对此,店长黄先生告诉记者,店家已经在25日当天下午,取消了“3人以上用餐方可用券”的规定,现在不论多少人进行用餐,都可以使用该代金券。“还没有使用代金券进行消费的顾客,过后我们会通过短信进行通知,让他们了解这一情况。”黄先生说,对于此次情况,也希望消费者能谅解。
记者随后来到市工商局城中区分局东门工商所,向该所所长刘康杰了解到,该所确实已依据新《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有关条款对商家进行了约谈调查,责令其进行了整改,并将会继续对该商家进行监督。
该条例第八条规定:“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与消费者的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但是其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者以商业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公示方式,对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价格、售后责任等向消费者做出承诺的,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与承诺相一致。消费者受上述承诺引导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该承诺对经营者有法律约束力。”
新闻推荐
玩转魔方,玩出智慧,隆重推出体验课只要9.9元就学玩三阶魔方
孩子们上玩魔方课。图片由新大陆教育提供?扫小记者俱乐部二维码报名缴费。您想提高孩子的专注力和空间感吗?您想增强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