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柳州讯(记者岑琴通讯员莫小华)6月21日上午10时,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柳南大队联合工商、城管等部门,对航银片区销售两轮及三轮电动车、老人代步车等违规经营的经销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当天上午,因涉嫌占道、超范围经营等问题,仅一家门店就有三辆电动三轮车以及多辆四轮老年代步车被暂扣或查封。
航银路是三轮车、四轮老年代步车门店销售集中的路段。当天上午,10多名联合执法人员来到航银路银桐路口的一家门面进行检查,这里不仅销售三轮电动车,还销售四轮老年代步车。当天,老板将三辆三轮电动车摆放到非机动车的停车泊位上展示销售。看到执法人员到来,老板赶紧将车子往门面里推。由于占道经营,执法人员将老板未及时收回门面的两辆三轮电动车暂扣。
在该门面,记者看到停放着不少四轮电动车。在一些车子的顶上,放置着“油电两用,一次充电跑300里”的广告牌。随后,工商执法人员请老板出示营业执照和车辆合格证等相关证照,工商人员在其营业执照上发现,该门面并无销售四轮老年代步车的经营项目。
除了超范围经营外,工商执法人员在对该门面车辆进行检查后指出,该门面宣传的四轮老年代步车“油电混合,以及一次充电跑300里”等内容涉嫌虚假宣传。而老板向执法人员解释,四轮老年代步车只要另外加装一个电机装置,就可以达到行驶里程300里的效果。工商执法人员表示,如果再加电机装置就已经涉嫌了非法改装。
据柳南交警大队副大队长黄磊介绍,这些四轮老年代步车因为未能进入国家可以登记上牌的机动车目录,消费者购买后无法到车管所上牌办理行驶证,在路面行驶也会被交警部门查处。
对此,不少商家其实都很清楚,但是仍在销售这样的车辆。交警部门作为车辆销售流域的末端,在交通管理当中管得严群众意见就大,为此交警当天联合工商部门对车辆销售的源头进行专项查处,也提醒广大消费者,要购买机动车还是到正规的4S店购买。
记者了解到,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的、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出台,将于2019年4月15日起实施,2018年5月15日至2019年4月14日为过渡期。该技术规范对电动非机动车和电动机动车的范围进行了明确划分,到了这一期限,此前处于模糊地带的电动车,将被清理出市场。
当天,工商执法人员对上述门面的四轮老年代步车的合格证等资料进行了暂扣处理,并对门面现有的四轮代步车贴上封条,要求老板在未处理之前不能进行销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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