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柳州讯“法官,我的案子申请执行这么久,咋还没能执行?”案件执行中,一些申请人认为只要官司打赢了,向法院申请执行,那么就一定能够把钱要回来。但是,很多人不知道还有一种情况叫“执行不能”。
近日,柳州中院执行局负责人表示,将全力攻坚让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基本遏制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的现象。对于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执行不能”,法院会用尽一切财产调查措施,认真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据统计,今年以来,柳州法院系统共执结各类案件3541件,公布曝光、拘留失信被执行人,罚款、判处“拒执罪”等举措力度不断加大,有效推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深入开展。
目前,柳州各级法院建立起终本案件定期巡查机制,执行法院每6个月会通过查控系统查询一次被执行人的财产,申请执行人也可通过申请查控“执行不能”案件中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一旦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将在第一时间采取执行举措。同时,全市法院逐步构建起执行联动大格局,积极推动社会征信体系和社会保险体系建设,建立严防债务人不当转移财产制度及破产法律制度和执行救助制度,力争从根源上解决“执行不能”问题。
在围猎“老赖”的执行路上,法官提醒广大群众要增强预知商业风险和交易风险的意识,通过担保、抵押等方式降低风险,从源头上保障自身财产的安全性。同时,申请执行人应在案件执行时积极配合法官,提供被执行人下落以及银行账号、房产信息、有价证券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以便降低“执行不能”风险。
(覃柳苏莫兰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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