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柳州讯(记者许洁琳通讯员莫波)拿走图书馆阅览室的报纸算不算盗窃?答案是肯定的,但在6月18日下午,一名六旬男子却因为这个行为,跟制止他的人闹起了冲突,经柳北巡警大队110警务中队民警处理,才解决了这一奇葩纠纷。
当日下午5时许,民警接到80岁的马阿公报警,称在三中路图书馆一楼的阅览室,有一个人偷了报纸之后,还理直气壮和他争吵,希望民警能到场帮忙评理。民警立即赶到现场,了解到当时马阿公来到阅览室想找一份报纸查阅资料,但却没有找到,于是他便找管理员询问,而管理员也不知这份报纸到哪去了,这时,旁边的人偷偷告诉马阿公,是坐在一旁的一名戴眼镜的男子,拿了报纸塞进了自己的挎包里。
于是,马阿公便上前与该男子理论,称其不应该将报纸据为己有,于是双方就吵了起来。对马阿公诉说的过程,该男子却不服气,他说自己姓柳,今年66岁,只是想学习更多的东西所以拿走报纸,他认为这是自己对知识渴求的一种态度,与其让这些报纸放这里被人翻烂或是被人成堆拿去卖,他这行为才是对这些报纸对知识最好的保护。在场的保安和不少市民对柳某的这番言论嗤之以鼻。
民警立即制止了柳某的强词夺理,严厉地批评其行为,告知他图书馆是公共场所,是让大家学习查阅资料增长知识的地方,这里的一切报纸、书籍、杂志都是属于图书馆的,而不是某个人的,如果想要保留某段资料,可以复印或者用手机拍下来保存,而不能出于私心占为己有。
而柳某仍不服气,通过保安介绍,民警得知阅览室内有很多临近中考的学生来查阅资料,于是指着众多看书的市民以及查阅资料的学生再次对其进行教育,指出很多市民也一样有着对知识的渴求,如果每个人都因为这样把书籍报刊拿走,那别人就无法从中学习了。
听完民警的教育,柳某终于哑口无言,随后向马阿公和众人道歉,拿出了收在自己包里的报纸,而保安也不再追究柳的责任。事后保安还告诉民警,这种偷拿报纸书籍的事情在这里发生了好多次了,虽然价值不高,却对有需要的人造成极大不便,希望市民能爱护、保护好书籍报刊,让更多的人受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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