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柳新都小区入口处未张贴有停车收费标准公示牌。
○○记者 范桢
晚报讯 “你们小区又被市民投诉了!屡教不改!”15日下午,城中区物价局执法人员来到福柳新都小区,向该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郑先生指出,该小区仍未按住宅小区车辆停车收费标准收取停车费。据了解,今年4月,该小区因乱收停车费被处罚。
今年以来,城中区物价局多次接到关于福柳新都小区停车收费的投诉,称在小区内停车不足1小时被收5元。根据柳价格【2014】101号文件《柳州市住宅小区车辆停车收费指导标准》,小区车辆临时停车收费,露天停车场应为1小时内免费,2小时收3元,3小时收4元,4小时收5元,5小时至12小时收5元。4月,城中区物价局执法人员到福柳新都检查,发现该小区没有对车辆停车收费标准进行公示,且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属实,该小区存在乱收费现象。为此,该局执法人员联系上该小区物业管理方——南方兴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向物业公司下达处罚告知书,罚款1000元,并要求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尽快做好收费公示牌。
“我5点来停车,6点多离开,停了1个多小时,应该收3元才对,却被收了5元。”6月13日,城中区物价局再次接到投诉,市民刘先生称,福柳新都小区仍然存在乱收费现象。针对刘先生的投诉,6月15日下午3点,记者跟随城中区物价局执法人员来到福柳新都,在小区入口处,并未看到停车收费标准公示牌。记者驱车驶入小区,保安递给记者一张纸条,上面记录有车辆进入时间。记者询问如何收费,保安回了一句“等你出来再说”。
城中区物价局执法人员联系上物业公司负责人郑先生,对方表示,小区目前正在安装智能车牌识别系统,过几天将投入使用,到那时系统自动显示车辆停车费用,不需要保安记录车辆进出时间,减少人为差错。“这不是乱收费的理由。你们现在连收费标准公示牌都没有,怎么让保安按标准收费?市民来停车,也是云里雾里。必须将收费标准进行公示。”执法人员对郑先生的回复进行严厉批评。
随后,执法人员向该物业公司下达了行政告诫书,并要求其退还多收了投诉人的停车费用。同时,执法人员再次强调,若该小区依然屡教不改,乱收停车费,将面临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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