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韦林汕
记者 付华周
晚报讯 柳北区一男子向他人借了7万元,后来却以没钱为由迟迟不还,即便有钱进账也是如此,甚至还故意对法院隐瞒其进账情况。最终,这名“老赖”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6月12日,记者从柳北区人民法院获悉,当事人赵某已于日前被该院司法拘留15日。
据了解,2015年12月,在市区开浴足按摩店的男子赵某向市民周女士借了7万元,并约定借款月利息为2800元,借款期限为半年。然而这笔借款到期后,他并未按约还款,因此被对方告上法院。去年6月,柳北区法院依法对该案作出判决,判令赵某向原告周女士归还借款本金和相应的利息。不过,判决生效后,赵某仍然没有履行。周女士无奈之下,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去年11月,柳北区法院执行局法官依法对赵某进行了约谈,并向其出具执行通知书和限制高消费令,询问其财产情况。对此,赵某表示,他目前没钱还债,但不久后可能会得到一笔补偿款,到时会想办法还钱。执行法官经核实后发现,赵某所说的这笔钱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未能进行查封。
直到今年6月,执行法官收到申请执行人周女士的信息,称赵某可能已经收到了这笔补偿款。随后,执行法官向有关部门核实得知,赵某确实已经在今年1月收到了3万元的承租遣散费。对此,执行法官再次约谈赵某。这时,他仍然表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并坚称没有收到补偿款,该款项是否在办理他也不清楚。
由于赵某取得补偿款后没有向法院说明情况,也没有将这笔款项用于偿还周女士的债务,并否认收到款项,法院认为他是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于是,柳北区法院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实施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
新闻推荐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关系柳州长远发展的大事要事。全市要站在服务自治区发展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创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