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方在无证开挖路面
○○记者 李书厚
通讯员 叶剑明
晚报讯 施工负责人农某无证开挖人行道被城管执法部门处罚1000元后仍继续无证开挖,当再次被查获时,仍然没有收手。4日上午,当他第三次无证开挖时,城管执法部门对其作出了罚款2000元的处罚。
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规定: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到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方可按照规定挖掘。可在2日晚,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处的巡查人员巡查到跃进路三中路口附近时,发现有施工人员正在采用“钻地龙”开挖人行道,挖掘面积约5平方米。市政工作人员当即上前表明身份,要求施工方出示城市道路挖掘许可证。让人惊讶的是,施工方拿出的不是挖掘许可证,而是柳北区城管部门给他们开具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
原来,当天上午,施工方因无证挖掘城市道路被调查处理,柳北区城管部门除了给他们开具《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要求停工整改外,还开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
然而,施工方不仅没有停工整改,反而当晚又重新无证开挖。当被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处巡查人员发现时,施工方竟称,他们已交了罚款就可以开挖,还拿出城管部门开具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给巡查人员看,并对巡查人员提出停工的要求不予理会。巡查人员当即通知城管部门赶来处置。柳北区城管执法人员很快就赶到现场查处,施工人员这才同意停工,按原样恢复路面。
可让大家没有想到的是,4日上午,施工方第三次进行无证开挖。记者在现场看到,施工方请来一辆勾机对人行道的路面进行开挖,但施工现场并没有设置围栏,不少黄泥掉落在路面上,影响居民出行。
柳北区城管部门在接到反映后,迅速赶到现场调查。经调查,施工方负责人农某,系为某通信公司进行顶管作业。在施工过程中,未办理相关证件就施工,且在城管部门作出处罚要求停工整改后仍然无证开挖。城管部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作出了罚款2000元的从重处罚,并要求将路面恢复原样,在未办理相关证件前不得再施工。
新闻推荐
居民愿望:家住柳南区永前八区棚户区的覃利珍阿姨,患听力障碍已有20多年,几乎听不见外界声音,无法与周围人进行交流,更无法一个...
柳州新闻,有家乡新鲜事,还有那些熟悉的乡土气息。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当我们为生活不得不离开柳州而漂泊他乡,最美不过回家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