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优
我们习惯称裸露上身的男子为“膀爷”,他们多在大热天的街边或小树林活动,而如今大冬天的,却有一群袒胸露背的“膀爷”进餐馆给食客上菜,美感谈不上,反而挑战消费者肠胃的忍受力。
我们从小便知要遵守社会公德,懂得礼义廉耻,在公共场合要讲文明,言行衣着得体。因此,“膀爷”陋习为公众所不容,绝大多数酒店、车站、影院等明确规定“衣冠不整者概不接待”,以树立最起码的形象。
不可否认,个性化需求已是现代社会的一大特点,但公德心是任何社会都大力提倡的。然而,近年来,挑战公序良俗的低俗营销不断出现,比如早在2015年7月,北京三里屯附近商家就让一群赤裸上身、打扮成“斯巴达勇士”的外籍男模手持商品,一边大喊口号一边大肆宣传。尽管警方快速进行了处置,但事件还是带来了极坏的跟风效应,仅几个月后一群只遮三点,后腰写着“用我”,双臀各印着二维码的女版“斯巴达勇士”肉晃晃裸露在北京国贸附近,甚至与警方玩“躲猫猫”,事件引发网络舆论哗然,控诉声不绝。
柳州这家餐厅用“膀爷”提供上菜服务,还毫不知耻地说这是一种营销,“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未收到投诉”等,貌似有理。但事实上,这并非商家自我感觉良好,也不是商家心里不懂,而是在利益驱使下,商家不惜以自身的形象和公德底线作赌注,试图通过低俗噱头达到快速营销目的。殊不知,消费者也不是傻子,低俗营销只会越来越让人反感。
况且从法律角度来看,我国《民法总则》也多次提及公序良俗原则,当事人应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膀爷”进入餐厅之举实有扰乱公共秩序、低俗表演之嫌。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记者采访的多个部门均给出了难以监管的答复。我们不禁要问,难道就纵容这种低俗行为大行其道吗?
我们希望,这些部门能够形成联合执法,对这种毫无底线的低俗营销坚决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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