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柳州讯(记者岑琴 通讯员曹媛媛)从3月28日起,柳州交警在部分路口对闯红灯的行人开罚(相关报道详见本报3月28日5版)。截至3月29日,交警在柳州市3个主要路口共处罚闯红灯行人28人,劝导690人。记者从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对“中国式过马路”的治理,下一步将在全市铺开。
“对于行人闯红灯处罚并不是目的,而是希望以此触动人们,改变他们的出行陋习,安全出行。”据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中国式过马路”的陋习之所以存在,就是因为大家交通安全意识和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意识比较淡薄,只有对出行陋习的处罚持续下去,才能让人们逐渐养成文明出行的习惯。
交警部门表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和《广西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55条的规定,对行人闯红灯处以10元罚款,对非机动车闯红灯处以50元罚款。此外,机动车经过人行横道时,不避让绿灯放行的行人,交警将对机动车驾驶人作出罚款150元、扣3分的处罚。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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