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下住户私搭了雨篷,影响了自家的生活,向物业公司投诉也不见动静……近日,柳州市民解女士就遭遇了这样的烦心事。 解女士住在柳州市北雀路水天一州小区某栋3楼。所在楼栋位于小区入口处右边,为骑楼式楼房,一楼是商铺,二楼有个大平台,各户之间可相互走动。
3月16日发现家下面的二楼住户在平台上搭建钢筋结构雨篷时,解当即向二楼住户表示不满,也向物业公司反映,希望能拆除雨篷,但几天过去仍不见有动静,于是她拨打了今报热线。
3月20日上午,记者在现场看到,2楼搭的蓝色钢架篷有2米多高,篷顶与三楼阳台基本齐平,在整片平台上显得很突兀。2楼住户张女士说,小区里很多人搭建,物业公司都没有阻止,自己不过是照样而已,且平台就在家门口,搭起来利用是“人之常情”。张称,此前楼上有一家的钢化玻璃碎裂了掉下来,当时她如果在平台上就被砸到了,本以为物业公司会去协调拆除另外两扇,谁知那家又重新安了一块,“我(安装雨篷)也是为了自己的安全着想,并不想引起公愤”。
物业公司负责人介绍,搭篷既影响美观,也不安全,搭的那天他们也曾制止,并拍照、下整改通知书,还向柳北执法局反映,但要过一段时间才有答复。该负责人说,业主所谓的搭建理由根本不成立。
记者将该情况反映到柳北区住建局和执法局,双方工作人员均表示,已登记投诉,将协调组织执法局、住建局和物业三方一起去调查处理,但“按程序需一步一步来,没那么快能拆”。3月25日,执法局到小区通知楼下住户提交房产证等材料到执法局配合调查。
而解、张两家也进行了多次协商:张家愿意降低高度减少影响,但只下降10厘米;解家认为无济于事,要求拆除,愿意承担一半损失。几次当面以及电话沟通,双方都难以达成一致。昨日,在最后一次商谈无果后,解咨询了执法局工作人员及律师,决定起诉,并委托律师写好诉状,打算近日提交法院。
今报记者胡来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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