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赖隽群通讯员刘俊侃晚报讯 车库不停车,而是改变用途用来出租住人、做生意等,目前这在柳州市许多小区里屡见不鲜。城中区一位楼上的住户认为住在楼下车库里的人,妨碍了自己的生活,于是一纸诉状告到了城中区法院,但城中区法院一审驳回了这一诉讼请求。 自从有人在自家楼下车库
休息后,市民小晶(化名)感
觉日子没有以前舒坦了。小晶说,这是一家单位的宿舍楼。
她家两个卧室下方,上下楼梯底下的墙上,还被这楼下的人打洞做排气孔,排放的气体钻进她家,时常还有噪音,给家人身体造成影响。她母亲为此常咳嗽,身体诸多不适。她告到法院,要求单位拆除车库违 法建筑物,填堵其违反建筑规定私自凿开的墙洞。小晶还提供了母亲的医院诊治疗证明,和4张照片给办案法官。
可单位说,租房子的人只是在车库搭建了一间休息室给司机休息,极少在里面煮吃的,也没在这里生活。打洞也是为了供热水器排气用的。
法院认为,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等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单位只是用车库极小一部分,搭建司机休息室,属于方便生活,有利于生产的合理利用租赁物的行为,没有改变用途,变相出租。打洞排气,也是出于安全使用热水器的目的。没有十分有力的证据,证明小晶说的那些观点,于是一审驳回了小晶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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