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赖隽群通讯员马本现晚报讯有过“民告官”官司经历的人会知道:虽然自己告的是“官”,可往往连“官”的面都见不着,见的只是对方律师。而从本月开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硬性制度,让“官”出庭应诉,市中院也将以此为契机,积极推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在全市推广,做到让老百姓“告官要见官”,以利于化解矛盾纠纷。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月1日起实施
《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制度暂行办法》,办法规
定:对重大 、涉及行政赔偿及上级机关或局领导班子会议认为需出庭应诉的行政案,局长应出庭应诉;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建立制度,组织单位行政执法人员到法院旁听庭审。
法律人士告诉记者:“民告官”官司中,柳州市行政机关目前已能基本做到派员出庭应诉 、答辩,但行政首长亲自出庭应诉的少之又少。究其原因,一是部分行政机关行政首长公务繁忙,有的则是不愿正视自身问题,再一个就是缺乏相应制度。
市中院院长莫恃群介绍:“行政首长在庭上与行政相对人面对面交流,及时了解对方合法要求呼声,体现了对群众利益的重视,对合法权利的尊重,更有利于通过协调方式,妥善处理各种争议,特别是因社会热点引发的群体性行政争议。”更重要的是,这样的制度对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会产生重大意义—— — 出庭应诉让行政首长和工作人员对执法中是否存在违法和瑕疵,有直观了解和深入认识;而通过个案总结依法行政经验教训,对提高行政决策和执法工作水平也将起到积极推动作用。另一方面也利于化解行政争议,实现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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