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直管公房租户:2009年签订的《柳州市直管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将于2010年6月30日到期,合同续签时间为2010年6月1日至2010年7月31日,请各位租户在规定时间内带上《柳州市直管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如果房屋居住成员有变更的需出示变更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结婚证、离婚证、共住人身份证等)、最近一个月的水电费缴费赁证(例如发票、代扣存折、供水供电部门提供的缴费凭证等)及物业管理费发票(如居住地有物业管理)到所属管区办理续签手续。谢谢合作!柳州市房产管理局柳南管理所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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