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记者黄必成 通讯员覃凡凡 韦玉娟
昨日上午,来宾市中级法院对一起特大贩卖毒品案作出一审宣判,7名被告人其中一人死刑,三人无期。判决书显示,7名被告人中有两人是凭祥市的公职人员,主犯之一黄某胜在被从凭祥市押解回来宾的途中,企图抢走民警身上携带的枪支拒捕,最终被民警制服。
重金购***
2013年10月16日,来宾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在工作中发现,家住柳州市的覃某与老家在来宾市兴宾区良塘乡的何某有贩卖和运输毒品嫌疑,于是立案调查。在调查中发现,现年33岁的何某与妻子在凭祥市开着一家婚纱摄影店。警方展开严密布控,发现覃某希望从何某手中买到毒品,每块重300多克的海洛因给价9万元。
同年11月1日中午,回到凭祥市的何某约某单位的公职人员陈某见面,说想要购买5块海洛因。在陈某的牵线下,当地另一单位的公职人员黄某胜拿着毒品样本前来与何某相见。验过货后,双方谈好价格:每块海洛因8.5万元。陈某将从成交的每块海洛因中获得1000元的“中介费”。
11月5日,得知黄某胜找到海洛因货源后,何某将39万元交给陈某,由其转交给黄某胜。当晚,黄某胜将钱交给了亲戚岑某,由岑某出面去跟一个绰号叫“阿忠”的毒贩购***。6日上午,岑某从“阿忠”处购买到了5块海洛因共1751克。
毒贩欲抢枪拒捕
买到毒品后,岑某按照黄某胜的指示,从凭祥市雇请当地人黄某忠开车,将毒品送到柳南高速公路宾阳古辣段,交给了在此等候的何某。
拿到毒品后,何某开车赶往来宾方向。途中,何某叫自己堂弟开车到小平阳镇的高速路段上接货,由对方送货到八一高速路段交给“下家”覃某。鹿寨县的张某由于之前欠覃某的钱,被覃某叫着陪同到八一高速路段接货。接完货后,两人开车携带毒品运往鹿寨县。当日下午4时,当两人的车子行驶到鹿寨县出口收费站时,被早已等待在这里的来宾禁毒支队民警开车截停擒获。当晚6时许,回到来宾市区的何某被警方抓获。
2013年11月27日,在崇左警方的协助下,来宾警方将黄某胜和陈某抓获。当日,民警押解两人从凭祥市返回来宾。半途中,害怕被判重刑的黄某胜趁民警不注意,和开车司机抢夺方向盘。被民警制止后,他又找机会打开车门想跳车,并企图抢走民警身上携带的枪支拒捕,最终被民警制服。根据两人的交代,民警顺藤摸瓜将帮助贩运毒品的岑某和黄某忠抓获。
来宾中院经审理后认定,在共同贩卖毒品犯罪中,何某、陈某、黄某胜、岑某是主犯,其余人员为从犯。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何某死刑,以贩卖毒品罪判处黄某胜无期徒刑,以运输毒品罪判处覃某无期徒刑;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岑某无期徒刑。此外,陈某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黄某忠、张某犯运输毒品罪,分别被判7年半、7年有期徒刑。
法官宣判后,其中6名被告人当庭表示不服要上诉,被告人陈某表示考虑清楚后再决定是否上诉。1
新闻推荐
鹿寨讯7月8日晚上,在柳州鹿寨县飞鹿立交桥南,一辆形迹可疑的面包车被鹿寨交警拦下,无证又酒后的驾驶人韦某玩起“调包”,为逃避法律责任,韦某让副驾驶室的朋友陆某顶替,企图蒙混过关,结果被执勤交警识破...
鹿寨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鹿寨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