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近三年来,鹿寨县紧紧围绕“保护资源 、保障发展 、维护权益 、服务社会”的总要求,始终坚持保护资源基本国策,为科学发展 、加快发展 、跨越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服
务保障。从2010年起,
该县先后荣获国土资源部授予“全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 ’”称号 、“全国第二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称号,《鹿寨县矿产资源总体规
划(2008—2015年)》获
国土资源部评为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优秀成果一等奖等荣誉。
严把土地闸门
历年来,县国土资源局始终坚持把保护耕地作为第一责任,与各乡(镇)政府和各村屯签订《鹿寨县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状》,建立了耕地保护的长效机制和责任考核体系,耕地保护实现制度化、规范化。截至2012年底,全县耕地保有量为59196.16公顷,超过《鹿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和2012年耕地保有量55000公顷的指标要求。同时,该县积极开展土地资源开发复垦工作,三年来完成国家 、自治区土地开垦项目704个,实施规模845.9795公顷; 新 增耕地727.6491公顷;土地整治项目2个,实施规模624.86公顷;新增耕地20.54公顷,投资为2510 万元。
在该县开展土地开垦、整治的情况下,自治区将其列为全区“整县推进土地整治工程”九个示范县 、区之一。
紧扣中心工作
为有效提高土地利用率,县国土资源局从用地预审 、用地报批 、征地补偿 、供地等关键环节入手,优先保障事关民生重大项目建设用地,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2010年以来,该局办理用地预审43宗,拟用地规模415.95公顷,共组织上报59个报件,获批45个报件,获批总面积796.3212公顷。2011年,该局组织“征转分离”土地征收6个批次 材料, 涉及面积182.1581公顷,使鹿寨成为首个获得“征转分离”批复实施的县 城;完成征地面积928.83公顷,共发放征地补偿款约5.73亿元;完成72宗的土地供应,总面积为610.9082公顷,其中挂牌出让56宗,面积为128.0296公顷,收取出让价款4.0426亿元,有力支持了全县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
今年6月初,该县获得“全国第二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称号。
狠抓依法行政
县国土资源局彻底整治矿产资源开采秩序,推进市场化配置矿产资源。经过三年多的努力,全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混乱局面得到有效遏止,该局在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中,公开拍卖5宗,拍卖收益55万元,依法追缴规费490万元;依法查处矿产违法案 件3件,关闭5家不合格的矿山企业,使全县矿业权数量下降5%。
为做好地质环境保护,该局编制了《鹿寨县2006-2015地质灾害防治规范》和应急预案,为全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提供了科学依据,做到了地质灾害防患于未然。三年来,全县共发生地质灾害58起,转移群众30户130人,均无人员伤亡。
2010年获得了国土部授予的全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的光荣称号。
按照普法规划,该局充分利用每年三月宣传月、“4·22”地球日、“6·25”土地日及“12·4”法制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日,大力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使土地法律法规进入千家万户。
日报通讯员杨继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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