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鹿寨讯(记者何书俊 通讯员黎世华)见利忘义,购入多种假药销售给老年人。7月31日,鹿寨县法院首次根据新《刑法》对销售假药罪的规定,判处销售假药的药店老板罗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
2005年,罗某与爱人在鹿寨县城开了一家药店,经营至今已有7年多的时间。在经营过程中,罗某先后从不正规渠道购进未标注药品批准文号的药品销售。这些药品的销售人群主要是农村六七十岁的老年人。
今年3月12日,鹿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根据举报,查明罗某经常向老年人兜售假药的事实,并在罗的药店内查获名称为“海狗丸”、“通血丸”、“灭湿灵”、“消石素”等十几种来历不明的药品,经自治区药监部门认定,这些药品均系假药。
鹿寨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罗某违反药品管理法规,明知是假药而非法销售,其行为均已构成销售假药罪。庭审中罗某辩解,其中有3种药品是销售其他正规药时附带赠送给顾客的,不属于销售。对此法院认为,为销售而附赠商品系“搭售”行为,属于销售的范畴。根据2011年5月1日施行的新《刑法》对“生产、销售假药罪”的修正,该罪由危险犯变为行为犯,取消了“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这一限制,只要存在故意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即被追究刑事责任。最终,7月31日,法院依法判决罗某犯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2
新闻推荐
鹿寨“热电联产”项目开工一期投资32.7亿元,构筑循环经济开发模式
今报柳州讯(记者刘山)鹿寨“上大压小”热电联产工程昨日开工建设,该项目建成投产后,在向广西电网供电的同时,将向鹿寨经济开发区、广西柳州汽车城以及雒容片区的企业和居民生活区集中供热。此项目集发...
鹿寨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鹿寨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