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柳州讯(记者陈刚 通讯员李帅)在城市道路上乱摆乱卖、违规设置广告招牌,有城管执法人员查处,但在相对偏远的国道路边,同样会有“特殊城管”查处此类行为。昨日,鹿寨路政联合有关部门,对322国道鹿寨路段专项整治,打造“美丽乡村”和平安交通。
为创造良好公路通行环境,鹿寨县公路局会同政府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昨日在322国道鹿寨五里亭至十里亭路段,针对公路路边非法摆摊设点、设置广告标牌等行为开展专项整治。鹿寨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鹿寨县城建监察大队协同配合。
联合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国道路边停放将近10辆车,主要摆卖西瓜。机动车在国道上的行驶速度较快,摊贩在路边全天摆卖,占用公路资源,影响交通安全。
执法人员没有采取暂扣物品方式,而是劝说教育,摊贩也非常理解配合,自行挪移占道经营的摊点。
据了解,7月11日至7月14日是本次整治的宣传动员阶段,之后将为重点整治阶段。
我国《公路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路政执法人员将充当“城管”角色,对在国道、省道和路边占道经营、设置广告牌等行为,将可依法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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