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消息(记者粟桂利、实习生覃丹彦)7月16日下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市文昌会议中心,召开柳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政策说明,并就新《柳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与市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答记者问。
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了解到,《柳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在2010年首次拟定,作为柳州市加强城乡规划监管,提高城乡规划管理水平的操作规范。此后经过多次修改完善,并提交市十四届人民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7月1日正式施行。
正式实施的《柳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共十章五十二条,主要对建设用地管理、建筑间距和退让要求、建筑构件设置要求、建筑高度控制、基础设施配套要求等做出了相关规定。适用范围包括城市主城区,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柳江区原县城中心区和新兴工业园区等。
新《技术规定》有鲜明的柳州特色,大多数内容与市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比如,优化和细化建筑间距和退让要求,超过60米的高层建筑山墙间距,间距要进一步提高,确保高层建筑之间保持足够的通透性。建筑沿路展开面原则上不得大于60米,让开发地块的绿化和开场空间透出来。在商品房方面,对阳台、空中花园、入户花园等建筑构件,明确了相应的尺寸和建筑面积计算方法。
此外,结合新能源汽车的推广政策,新《技术规定》明确了“居住区配套停车位,应当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商业配套停车位建设充电设施或者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大于等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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