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覃柳面 周敏华
记者 付华周
晚报讯 柳江区84岁的韦老先生和78岁的韦阿婆夫妇俩生育有5个子女,如今,老两口本应享受天伦之乐,却要为子女拒付赡养费的事情发愁。最终,二老不得不拿起法律武器,将5个子女告上法庭,索要赡养费。昨日,记者从柳江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日前已经对此案作出判决,支持了两位老人的诉讼请求。
据了解,家住柳江区流山镇的韦老先生和韦阿婆两人婚后共生育有2男3女5个子女,均已成家,除大儿子还在村中居住外,其余4名子女均住在柳州市区。两位老人诉称,随着年岁的增长,他们的身体日渐孱弱,已经没有劳动能力,无力支付家庭开支,加上身患疾病,常年需要吃药治疗,两人的生活十分窘迫困顿。为此,两位老人曾就子女赡养问题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过,希望子女们能够在经济上有所资助,并在日常生活中对他们关心照顾,常回家看看。不过,事与愿违,他们的5个子女并未尽到赡养义务,既没有在经济上给予帮助,也没有在精神上给予关怀。
两位老人请求法院判令5名被告每人每月分别向他们支付300元赡养费,并另外支付一笔共计1万余元的医疗费。法院受理该案后,考虑到两位原告年事已高,且身患疾病,行动不便,特意将庭审现场设在了当地村委。庭审时,除老人的大儿子韦先生拒不到庭外,其余4名子女均出庭应诉,并表示愿意支付两位老人的赡养费和医疗费。不过,他们对于每月支付赡养费的数额有异议,认为二老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过高。除老人的大女儿韦女士只愿意每月分别向每人支付50元外,其余3人均表示愿意每月支付每人100元的赡养费。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两原告的5名子女均是50岁左右的健康人,都具备赡养老人的条件,百善孝为先,他们对父母都应履行赡养扶助义务,这是对家庭应尽的基本责任。同时法院还认为,子女不仅应当赡养父母,也要尊敬、关心父母,在精神上给予慰藉。两名原告年老体弱,疾病缠身,理应得到5名被告的妥善照顾,以便让他们安度晚年。
最终,法院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依法对该案作出判决,判令自今年7月起,5名被告每人于每月5日前付给两名原告当月赡养费各150元。另外,两名原告的医疗费共计3495.3元,由5名被告在判决生效后3日内共同向两名原告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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