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雇人将偷来的手机送到派出所,男子韦某仍然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近日,经过反复劝说,韦某终于前往柳州市沙塘派出所自首。
7月13日傍晚6时许,36岁的柳江县人韦某开着一辆高顶篷来到柳州市沙塘镇长松饭店推销大蒜。当时店里只有一名店员,韦某趁店员进厨房查看还有没有大蒜时,把一部放在饮水机上充电、价值2000多元的三星手机揣进兜里,然后驾车离开。
饭店老板回来后,发现手机不见了,于是到沙塘派出所报案。民警调看饭店附近的一个监控录像,锁定了韦某的高顶篷,查到了其身份信息和手机号码。在接到民警电话后,韦某主动交待自己在长松饭店“捡”到一部手机,并答应第二天把手机送到派出所。
7月14日,因担心被民警抓,韦某用牛皮纸和报纸把手机包好后,来到沙塘镇,在街边雇了一辆三马车,跟车主说这是一份文件,让其帮把文件送到沙塘派出所。
把手机还回来后,韦某拒绝到派出所去接受处理,找各种理由搪塞民警。经过反复劝说,直到18日,韦某才来到派出所自首。目前该案已被移交柳长责任区刑侦大队调查。(据《柳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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