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柳城县委组织部主要负责人表示:“造就一支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队伍,是实现富民强县的目标保证。”针对近期中共中央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通知要求,柳城县通过组织组工干部研读文件、开会培训、专题研讨等方式认真学习,并结合柳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际进行深入探索,创新思路拿出贯彻落实《工作条例》的举措。该负责人对此进行了阐述。
举措一:“要完善意见征求、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等制度,确保选拔出更多真正的好干部。”一方面是推行动议干部征求意见制度,设制《干部任用征求意见表》,明确乡科级岗位出现空缺时,县委(书记)先不拿意见,不定人选,不设条条框框,放权由分管联系空缺岗位单位的县四家班子领导和用人单位党组织(主要领导)物色人选、推荐人选;另一方面是在选人用人考察干部开展民主测评时,在传统的民主测评表中增加了两栏内容,即“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其他需要反映的事项”。此外,在民主推荐干部工作中加大了公开署名推荐的力度,变“在少数人中选人”为“在多数人中选人”。
举措二:“要进一步完善信息来源渠道,最大限度地落实干部群众在选人用人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要开展以“六公开两调查”为主要内容的即时通报工作,“六公开”即采用会议公开、网络公开、电视公开、短信公开、刊物公开、区域公开等方式,向社会即时公开通报每一次调整任用干部的情况;“两调查”即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对每一次干部任用工作的认可度和调整任用的干部的认可度开展调查。
举措三:“要完善干部监督管理机制,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当前柳城正把学习贯彻《条例》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推进干部监督管理机制结合起来,加大调整不称职、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的力度;实施《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办法(试行)》,实行一人一表、一事一记,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和重要情况进行记录。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把“八小时外”活动的监督扩展到生活圈、社交圈、亲友圈。
日报通讯员黄海文吴再丽韦丽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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