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舒城县出台《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奖励办法》。
该办法中明确:对县内A级景区、旅行社、星级饭店、星级农家乐等旅游企业,给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就业岗位连续达半年以上的,每提供一个岗位,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元,以此激励旅游企业积极吸纳贫困人口就业,直接带动贫困人口脱贫。
为进一引导旅游企业走标准化、品牌化、创新发展之路,做大做强全县旅游产业,提升旅游企业带动脱贫能力,《舒城县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奖励办法》还明确,引导企业品牌创建,鼓励旅游商品研发。
(路增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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