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政平 记者周国庆)不久前,安徽省舒城县驾驶人汤某某因驾驶套牌大货车,被一次性交通违法记12分,A2驾照降级,丢了驾驶牵引车的“饭碗”。
4月4日23时50分许,汤某某驾驶半挂货车从湖北省黄梅县载货回安徽省舒城,因超载在途经105国道一天门治超卡点时被夜间治超执法人员查获。
执勤交警在检查时发现,车辆行驶证与车辆号牌不一致,行驶证的车牌是皖N2994*,车上悬挂的是皖N2906*。驾驶人汤某某见露出了马脚,道出了实情:他以为深更半夜路上没有交警查车,临时换上了其他车牌,逃避公路沿线电子警察违章抓拍。
民警随后对超载的货物进行卸载。4月10日,宿松县公安交警部门对驾驶人汤某某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和车辆超载30%以上不足100%等交通违法行为合并作出了罚款4500元的处罚,并记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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