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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绊倒摔伤 物业是否担责

来源:安徽日报农村版 2017-10-10 11:39   https://www.yybnet.net/

本报记者陆杨

“我父亲在小区里被绊倒摔伤,物业需要承担责任吗? ”近日,望江县杨湾镇读者季先生致电本报,向记者咨询道。据其介绍,今年8月17日,他的父亲在小区内散步时,被小区道路上一块凸起的地砖绊倒。

季先生告诉记者,他的父亲今年72岁,常年和他们一家住在安庆某小区。 “那天,我爸一个人在小区内散步,走到一处地砖路时,被翘起的一块地砖绊倒了。 ”季先生说,父亲因此骨折住院,花了7000多元医药费。

季先生介绍,他们小区已经交付五六年,园区内部道路有部分缺损严重,很多业主都曾向物业反映过更换地砖,重新铺路,但物业并没有实质性行动。 “地砖很多都翘了起来,老年人很容易被绊倒。 ”

因此,在父亲摔倒住院后,季先生第二天就找到了物业,提出索赔。但协调多次后,物业方面仅仅愿意拿出500元。 “物业负责人说,这500元不是赔偿,而是给我父亲的营养费。 ”季先生表示,物业一直不承认在此事中有责任。

和物业闹纠纷的还有舒城县的汪女士。今年9月初,汪女士位于合肥市经开区的新房被盗,家中损失财物3000多元。虽然已报警处理,但汪女士认为,形同虚设的门禁使得小偷有机可乘,“物业必须承担一定责任。 ”

近年来,随着越来越多的农民进入城市小区居住,物业公司开始成为很多农民打交道的新对象。由于缺少经验,很多农民对物业公司存在陌生感,一旦和物业公司闹纠纷,也不知如何处理。

就季先生的纠纷,记者咨询了合肥律师沈智伟,他表示,安全保障义务是一种侵权责任法层面的法定义务,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导致他人损害的,应当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即物业公司有过错才赔偿。

“本案中,如果季先生表述无误,那么老人摔倒和物业公司对园区道路没有及时修复存在因果关系。物业公司存在过错,违反了安全保障义务,需要承担部分责任。 ”沈律师说。

汪女士的遭遇也具有典型性。本报法律顾问韩宝律师指出,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此,韩宝认为,如果业主家中财物被盗,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人员疏于履行职务,没有对来访的人员进行登记,门禁门岗形同虚设,说明物业管理公司在安全防范方面都没有尽到责任,因此汪女士可以向物业公司主张权利,要求承担一定的经济损失。

两位律师都指出,此类案件中,如果业主举证成功,胜诉的可能性非常大,各地法院也有判例。因此,律师建议,纠纷发生后,住户要及时保护好现场,通过手机录像、拍照、录音等形式保留证据,并且及时通知物业,涉及案件的要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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