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新闻 霍邱新闻 霍山新闻 金寨新闻 舒城新闻
地方网 > 安徽 > 六安市 > 舒城新闻 > 正文

寄宿生夜间翻墙受伤法院判自担责任,校方不担责

来源:安徽日报农村版 2015-07-07 09:43   https://www.yybnet.net/
[摘要]法院判自担责任,校方不担责

本报讯 16岁的小宇就学于舒城县某寄读校,去年在晚自习后利用课间时间和同学一起翻墙外出玩耍,未料摔伤致十级伤残,家长与学校打起了官司。

近日,这起教育机构责任纠纷案件在舒城县法院审理。法庭上,小宇父亲认为被告在招生时承诺有教师在学生宿舍陪宿,对住校生的行为进行监督,而原告于熄灯后翻越围墙受伤,被告作为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责任,应当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原告要求赔偿医药费、残疾赔偿金等67000余元。

被告舒城某校辩称:原告小宇在校受伤及治疗属实;但被告对原告的损害结果无过错,不应赔偿;原告未向被告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翻墙外出游玩受伤,应自行承担责任。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3年 3月 14日晚自习后约 23时许,在被告处某班就读的原告与其他同学一起翻越学校约3米高的围墙外出时,跌落墙外受伤。经诊断为:右胫腓骨粉碎性骨折。 2014年8月28日,原告伤情经鉴定为:十级伤残。本案在审理过程中,被告向法院表示自愿补偿原告 10000元经济损失。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被告舒城某校作为教育机构是否尽管理职责、应否对原告的损害结果承担责任?法院认为:原告系年满十六周岁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行为已具备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作为寄宿学生,违背学校管理规定,有意逃避学校正常监管,明知翻越围墙存在危险而有意为之,造成自身损害,应对其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害结果承担责任。本案审理中,被告出于道义自愿补偿原告部分损失,符合当事人自由处分原则,予以认可。法院遂判决被告给付原告小宇 补 偿 款 1万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请。(方芳王林)

新闻推荐

泾县首次发现豹猫系一级保护动物

本报讯 豹猫是很稀少的省一级保护动物,在安徽省主要分布于大别山区一带,长江以南一般很难觅其踪影。近日,一只豹猫幼崽在泾县山区被群众捡到,它的出现,表明这种野生动物首次在皖南被发现。专家认...

舒城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舒城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猜你喜欢:
评论:(寄宿生夜间翻墙受伤法院判自担责任,校方不担责)
频道推荐
  • 六安市金安区市场监管局依法清理“僵尸企业”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 合肥虾市转冷“量价齐跌” 今年市场上以本地小龙虾为主,与往年相比售价下降20%左右
  • “00后”,书写不一样的青春
  • 乘地铁 学国家安全知识
  • 消费市场发展稳中向好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