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舒城县一位老赖以不会写字为由,两次拒收法院传票及诉状,但私底下却将自己存折里的9万元钱转移到儿子名下。
舒城县千人桥镇石某2008年借给陈某15000元,然而陈某拒不偿还。23日,舒城县千人桥法庭开庭审理此案,但是被告陈某没有到场。经查询发现,被告的传票被邮局退回,理由是收件人拒绝签收。于是,承办法官来到被告的居住地,而陈某竟以“不会写字”为由拒绝签收诉状及传票。“碰壁”后,法官只好留置送达,并当场拍摄了照片。承办法官说,传票送达后,如果被告在开庭当天缺席,法庭将依法缺席审判。陶慧 本报记者 窦祖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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