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3岁的男孩从小就患上脑部疾病,耗尽积蓄的孩子父亲眼看治愈无望,竟狠心地将儿子扔在了路旁,致使其下落不明。近日,舒城县法院以遗弃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一年。
被告人王某某与郑某某于1999年10月婚生一男孩小王。小王自幼患有脑部疾病,不会说话、不能独立行走、生活不能自理。 2007年12月,王与妻子郑某某离婚,孩子由父亲抚养。
2011年3月8日,王将其子托付给远房亲戚代为抚养。后因小王生活不能自理,亲戚们也不愿继续代养。 2011年6月8日上午,王包车将孩子送到河南省光山县泼陡河镇刘田村境内的公路旁遗弃,至今下落不明,生死未卜。 (盛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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