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老汉代某平时不务正业,家底也被他挥霍一空,到处欠钱。想挣钱的他居然动起歪脑筋多次用写字贴条方式威胁村民,想敲诈几笔挣大钱。结果,这种低级伎俩不仅没让他得逞,而且还受到刑法严厉的处罚。近日,霍邱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代某犯敲诈勒索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十个月,罚金人民币20000元。
2014年5月14日和6月11日夜,代某分别在霍邱县高塘镇六塘村戴某家门口张贴字条进行敲诈勒索,声称如不按时将10万元钱放至指定地点,便将其儿子、女儿卖至香港。
此后在2014年8月到11月,代某又分别在霍邱县经济开发区吴集村冯某甲、冯某乙、程某家以贴字条写恐吓信方式,让他们分别给10万、2万、3万元钱,否则声称让他们坐牢,并进行人身威胁。
法院查明代某6次实施敲诈勒索犯罪,犯罪数额计37万元,均属犯罪未遂。 ·徐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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