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工作时间长不说,还领不到原本承诺的工资,我们千里迢迢从外地来到霍邱打工,没想到却是如此遭遇。 ”9月27日,现就职于六安市霍邱县周集镇华莎饰品有限公司的杨光超打进本报热线,吐露其对所供职企业在劳动报酬处理方式上的不满。
据杨光超介绍,他是一名来自云南红河州的农民工。今年经熟人介绍,他从当地招来50余名工人,于7月20日一道来到华莎饰品有限公司从事磨钻工作,当时双方口头约定的工资是每人每月4300元。这样的工资标准对于杨光超等人来说,具有相当的吸引力。不过,进厂以后他们才发现,每天的劳动时间长达10余个小时,一天下来疲惫不堪。于是,陆陆续续有工人提出辞职。但在结算劳动报酬的时候,分歧产生了。公司只愿意按照每人每月3500元的标准结算,由于意见不统一,9月24日下午,杨光超带领工人向公司负责人讨要说法,双方言语失和,在情绪激动的情况下发生了肢体冲突。
据了解,作为霍邱县的重点招商引资企业,2011年华莎饰品有限公司落地投产。发展至今,已成为当地小有名气的企业,拥有工人200余人。一个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为何不按照约定兑现工人们的工资呢?
该公司业务经理吕荣刚介绍,根据公司规定,所有入厂的从事磨钻岗位的新员工,都要接受为期一个月的培训,培训期满符合工作要求后方可签订劳动合同,培训期间月薪为3500元,成为正式员工后,在3500元基础上给予超产奖励。杨光超一行50余人,大部分人在培训期尚未结束之前就已离职,如今只有24人在岗。对于已经离职的工人,公司也是按照每个人工作的天数一次性发放了6万元的工资,均由杨光超代领。“我们从来没有承诺过每个月给予工人4300元的工资,现在执行的标准有书面合同为证。”提及此事,吕荣刚也甚为气恼。
一方是讨要工资的外地打工者,一方是满腹委屈的企业,事情真相到底如何? 9月30日,周集镇司法所一位姓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9月25日在接到杨光超等人的求助后,他们与当地派出所一道对事件进行了调查。经走访了解到,华莎饰品有限公司确实已经支付了6万元工资,有收条为据,对于杨光超等人提及的4300元月薪,由于只是口头约定,没有任何书面证据,无法确定是否属实。不过,司法所已经出面从中协商,让企业给予已经离职的打工者相应的补偿,对仍然在岗的工人在工作中给予适当的照顾。目前,双方仍在进一步商谈中。 (记者周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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