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大众报沂水讯(通讯员郝建明靳运强)8月4日,在沂水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办案民警苦口婆心的规劝下,涉嫌拎包盗窃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向警方投案自首,如数退还了8900元赃款及银行卡等。
“咦,我的钱包怎么不见了?”8月2日15时许,经营蔬菜店的老板张某发现自己放在蔬菜店收银台上的手提包不见了,包里装有多天来的营业款约9000元现金及身份证、银行卡、驾驶证等证件。张某立即拨打电话报警。民警经走访摸排,认定案发时间应为15时10分至15分之间,因为案发时张某去上厕所了。民警提取了店内的监控录像资料,发现一名40多岁的中年男子盗走了张某的手提包,嫌疑人得手之后驾驶三轮车迅速离开现场。很快,民警将嫌疑人王某某锁定,但对其进行抓捕未果。经了解,王某某家庭生活较困难,家里有6口人,除妻子及两个孩子外还有年迈多病的父母,小儿子才5岁。如果直接到其家里实施抓捕,会对其孩子的健康成长产生不利影响。民警改用电话苦口婆心规劝他主动投案。“喂!你是王某某吗!”在得到对方的肯定回答后,民警表明自己的身份,并称:“你应该清楚,我们为什么要找你?”对方停顿片刻后战战兢兢地回答:“我知道,我偷人家的钱了。”民警问对方:“你偷的钱还在没?”在得到“在身上”的回答后,民警又趁热打铁:“既然钱还在,只要如数退还,按法律规定,可以对你从轻处罚。”对方沉默了一会儿后提出:“我把偷来的钱全退了,不去可以吗?”并称自己在外地不能回家。“那不行!投案自首才是你唯一出路,你要为你的孩子着想。”听出其还抱着逃避处罚的侥幸心态,民警斩钉截铁地回答,同时苦口婆心地劝其主动投案。民警同时联系村干部,在民警与村干部的共同规劝下,8月4日下午,王某某赶到城郊派出所投案,称自己一分钱也没花。民警当面清点,正是失主被偷的8900元现金及银行卡、驾驶证等。
目前,涉嫌盗窃罪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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