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沂水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工伤行政撤销纠纷案。与以往不同的是,旁听席上坐着60余名来自全县各执法部门的分管领导、法制科长。
本案第三人韩某系某饲料公司员工。2016年 1月,韩某在车间码饲料垛时摔下,头部受伤,雇佣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未果。2017年 1月,韩某向县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经裁决,认定韩某为工伤。某饲料公司不服,诉至法院。庭审中,某饲料公司称韩某在公司并不从事码饲料垛的工作,且因身体残疾和癫痫,丧失劳动能力,不符合原告公司招录用工条件,不应认定为工伤。县人社局围绕认定韩某为工伤提供了多份证据。双方就韩某是否构成工伤进行了辩论。法庭未对该案当庭作出判决。
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表示,通过旁听庭审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增强了法治观念,也为今后的工作提供了借鉴。于茄雪 陈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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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沂水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