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7日讯 (记者朱武涛通讯员郝建明) 沂水县女子马某到超市选购日常生活用品,她和别的顾客不同,人家是缺啥买啥,她是缺啥偷啥。5月5日,又一次行窃马某被超市员工发现,民警从她身上搜出了大量食品和日用品。
5月5日,沂水县公安局许家湖派出所接到辖区某超市报警,有人在超市偷东西被抓住了。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发现一名妇女被超市工作人员堵在超市一角落正在争吵。民警从这名妇女身上搜出火腿肠、化妆品、食盐、猪肉等生活用品。在人证物证俱在的情况下,这名妇女仍拒不承认,一直狡辩自己并未偷窃。于是,民警调取了超市内的监控视频,监控显示女子到超市内购物,趁店员不备,偷偷将商品塞进了衣服内准备带走。在事实证据和监控录像面前,嫌疑女子最终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盗窃经过。
原来,这名女子叫马某,今年47岁,当天逢大集又是周六,超市内人员较多,工作人员比较忙碌,马某看到货架上的化妆品,临时起意进行偷窃。经统计,马某所盗物品总价值200余元。目前,嫌疑人马某因涉嫌盗窃被沂水警方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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