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大众报沂南讯(通讯员袁洁李瑞磊)一男子偷了1个价值43.9元的猪蹄被发现,超市让他赔偿1000元,无法脱身的小偷无奈之下只好拨打110求助。
3月4日下午1时40分许,沂南县公安局界湖派出所接到110指令,一男子报警称在县城某超市内购物后被店员拽着不让离开。民警赶到现场时,男子称被敲诈勒索1000元钱,超市员工则称男子是小偷。
出警人员现场询问多名当事人,并查看监控录像,查明该男子趁人不备将一个猪蹄真空包装袋上的价签撕掉,藏匿在裤子口袋里,未付款想混过安检门时,报警器响了,超市工作人员在男子口袋里找到猪蹄,将该男子带到值班室,并向该男子索要1000元赔偿。
“猪蹄子价值43.9元,我也退还了,硬要我赔1000元,这是讹诈。”男子无法脱身,觉得还是警察靠谱、公道,便拨打110求助。
民警当场向双方宣讲了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指出,超市要求1000元赔偿没有法律依据,发现盗窃嫌疑人应该立即报警,不能随意惩罚偷窃者;但是不管怎样,男子的偷窃行为是错的,应该依法处理。双方当事人都心服口服。目前,违法嫌疑人于某已被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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