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13日讯 (记者吴慧)13日上午,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5月份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13起环境违法案件被曝光。
5月份以来,临沂市环保局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坚持精准执法,铁腕治污,严格落实“三个一律、两个必查”,持续开展执法大检查、“环保夜鹰”、行业突破等执法行动,加大巡查、突查、日查、夜查、早查力度,从严从快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3起,立案处罚13起。
此次公布的13起环境违法案件中,罗庄区最多,为 5起;其次是临沭县,4起;沂南县、郯城县、兰陵县和沂水县分别为1起。违法行为包括超标排放、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擅自开工建设等情况。
5月份,临沂还在全省范围内创新行政处罚指定管辖权制度,对一季度挂牌督办的4个县区实施试点,并在全市范围内实施了环保处罚“双罚”制度,全面落实了县区政府环保监管主体责任。
环保处罚“双罚”工作机制是指市环保部门每处罚1起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等额扣减企业所在县区、开发区财政资金,由市财政部门通过财政体制结算,统筹用于全市生态环保工作。环保部门在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向市财政部门提供上季度环保执法材料,市财政部门确定应扣缴数,专项用于全市生态环保工作。
本次公开的环境违法情况将同时抄送市检察院、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文明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银监局、市供电公司等部门。
附:13起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1、临沂江鑫钢铁有限公司:
属地:罗庄区;
法人代表:张现坤;
违法行为: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2、临沂京华矿业有限公司:
属地:沂南县;
法人代表:尹智辉;
违法行为:未采取密闭、遮盖等措施控制、减少粉尘排放;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3、临沂市奥星化工有限公司:
属地:罗庄区;
法人代表:陈子彦;
违法行为: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补办环评手续、立即停止生产,并处罚款。
4、临沂宏都建陶有限公司:
属地:郯城县;
法人代表:林赟;
违法行为:未采取密闭、遮盖等措施控制、减少粉尘排放;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5、山东金源管业有限公司:
属地:临沭县;
法人代表:沈金涛;
违法行为: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并投产、未采取密闭围挡等措施控制减少粉尘排放;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补办环评手续、立即停止生产、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6、临沭县金盛源铸造有限公司:
属地:临沭县;
法人代表:侯尔兵;
违法行为: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并投产、未采取密闭围挡等措施控制减少粉尘排放;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补办环评手续、立即停止生产、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7、临沂鲁沂建材有限公司:
属地:罗庄区;
法人代表:张述臣;
违法行为:未采取密闭、遮盖等措施控制、减少粉尘排放;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8、华罗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属地:罗庄区;
法人代表:王兴东;
违法行为:未采取密闭、遮盖等措施控制、减少粉尘排放;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9、临沂诚尔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属地:兰陵县;
法人代表:任拥军;
违法行为:未采取密闭、遮盖等措施控制、减少粉尘排放;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0、沂水县顺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属地:沂水县;
法人代表:刘际孟;
违法行为: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1、临沭县常森新型墙材有限公司:
属地:临沭县;
法人代表:李桂芳;
违法行为:未采取密闭、遮盖等措施控制、减少粉尘排放;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2、临沭县景峰新型墙材有限公司:
属地:临沭县;
法人代表:李宝民;
违法行为:未采取密闭、遮盖等措施控制、减少粉尘排放;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3、临沂市罗庄区新盛玛钢厂:
属地:罗庄区;
法人代表:张玉超;
违法行为: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补办环评手续、立即停止生产,并处罚款。
记者 吴慧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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