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13日讯 (记者朱武涛 通讯员葛龙江) 沂南县的庄某因一时贪念,盗走他人一条线狗,没想到买主在QQ群里晒了小狗的照片露了馅。5月31日,庄某因盗窃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5月28日,沂南县湖头镇某村的夏某到湖头派出所报警称,他在他QQ上参加的一个临沂马犬聊天群中发现了自己被盗的线狗照片。原来前几天,夏某自家养的一条线狗被人偷走,夏某觉得找回来的可能性很小,就没有报警,没成想在QQ聊天群中发现了自己狗狗的图片,这重新燃起了找回狗狗的希望,这才急匆匆到公安机关报案。
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展开调查,以发布线狗图片的聊天群为线索,通过调查,来到兰山区方城镇某村,找到发布照片的刘某,经夏某辨认,刘某发布照片的线狗确系夏某被盗的狗。据刘某交代,他是从湖头镇某村的庄某手中购得。5月31日,民警在掌握了大量的证据后,依法传唤庄某到公安机关接受询问,庄某如实交代了自己因一时贪心盗狗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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