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10日讯(记者 邵琳)10日,临沂市环境保护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对8月份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通报。8月份,全市共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9起,其中已立案查处11起,并被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或停产等,还处以罚款;其余8起环境违法行为正处于立案调查阶段。
这11起环境违法案件分别是罗庄区临沂六合建陶有限公司固体废物贮存不规范,河东区临沂盛金佳食品有限公司未取得环保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高新区临沂天龙琉璃瓦厂未采取有效措施向大气排放粉尘,临港区临沂景德水务有限公司超标排放水污染物,临港区临沂金海汇科技有限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向大气排放粉尘。
还有,兰陵县山东邦尼新建材有限公司拒绝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现场检查,沂南县临沂顺发食品有限公司超标排放水污染物,沂南县临沂市光大食品有限公司超标排放水污染物,沂南县同德食品有限公司超标排放水污染物,沂南县同德食品有限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向大气排放粉尘,平邑县山东鲁冠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玻璃制品项目未取得环保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
新闻推荐
本报11月3日热线消息 (通讯员 纪丽 士美记者 英子)一名川籍男子到沂南打工,因工作不顺心辞了职,经济上陷入窘境的他又犯了毒瘾,约上同伙在夜深人静之时窜至饭店内行窃,没想到偷了两个馒头后,打算将贼...
沂南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沂南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