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一只野生獾跑到沂南县的农田里偷吃花生,被村民抓住了,好在当地公安民警及时解救,将这只獾放归自然。
9月22日7时许,沂南县公安局城区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在县城某小区门口有一男子贩卖獾。值班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往现场,将该男子与其贩卖的动物一同带回派出所调查。
经查,这个男子是张庄镇的丁某,他在地里下了捕野兽的夹子防止动物偷吃花生,约在3天前,夹子捕获了一只野物。丁某看着这个尖嘴的野物像是一只獾,决定将其卖掉,却不知道野生獾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随后民警对丁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将其捕获的獾放生到山林中。
摄影 记者朱武涛 通讯员薄延超
新闻推荐
本报10月28日讯 (通讯员杨思贞) 针对秋季森林火险高发期的特征,为切实保护好林业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沂南县张庄镇人大积极建言献策,全力筑牢森林防火安全墙。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森...
沂南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沂南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