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县区受理编号污染类型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调查核实情况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
情况是否办结是否属实处理
类别
21郯城县20181012-5大气南外环路,四方家具城对过、监测站对过,多家汽修厂,喷漆造成异味严重,夜间焚烧废弃配件。反映的区域共有18家汽修厂,其中建有喷漆工序的有9家,分别为郯城远通汽车服务公司、郯城东风汽车维修厂、郯城东风日产维修厂、郯城思伟维修厂、郯城中国一汽维修厂、郯城千一色烤漆厂、郯城机关修理厂、郯城紫金修理厂、郯城信合汽车销售公司,均未安装VOCS治理设施。个别汽修厂有焚烧废弃配件的行为。郯城县交通运输局会同郯城县环保局、郯城街道办事处联合进行了查处,要求以上18家汽修厂加强管理,严禁焚烧废弃配件,同时责令有喷漆工序的9家汽修厂于2018年11月10前完成VOCS治理设施。无是是责令改正22兰山区20181012-6大气解放路和临西十路交叉路口往东500米,双星超市往南50米永强品牌童鞋往东第四个门,无名复合加工厂,异味严重。反映的实为杨某某的避光垫加工厂,位于解放路与临西十路交汇东500米向南50米,主要利用外购原料进行胶合成品,该厂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擅自于2018年3月建成投产。现场检查时,该厂未生产,未发现明显的异味。该厂因卫生防护距离问题,不符合环评审批条件,要求其自行拆除,目前已拆除完毕。无是是关停取缔23平邑县20181012-7大气汶泗路,金源石英有限公司,排放浓烟,粉尘污染。经现场调查,群众反映的金源石英有限公司,位于平邑县温水镇工业园内,负责人为马某某,该公司已停产。该公司东侧为山东昊鑫建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为陈某某。山东昊鑫建材开发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石英熔块冶炼加工项目,原材料主要是石英石,经筛选破碎后,入炉熔化,生产石英熔块。山东昊鑫建材开发有限公司已取得环评批复,正在委托第三方进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该公司提供了废气检测报告,废气排放达标。现场检查时,县环保局执法人员未发现排放浓烟,粉尘污染的现象,发现该公司厂区内路面洒水频次低,产生轻微扬尘。2018年10月19日,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对山东昊鑫建材开发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厂区内路面洒水频次低,产生轻微扬尘。执法人员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平环责改字〔2018〕101902号),责令该公司加大洒水频次,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无是是责令改正24兰陵县20181013-6水大东村镇大吴寨村,村西北侧,养鸭棚,外排污水,污染地下水。经大仲村镇政府排查,在大吴宅村西北共有12家养鸭棚,户主分别王某春、张某法、张某收、刘某朋、孙某、孙某体、解某琳、王某林、魏某江、魏某成、蒋某强、孙某秀,均位于适养区。
现场检查发现,12家养殖户均为规模化养殖场,已办理环保备案手续,建有沉淀池,购置了抽粪车并定期抽粪,无污水外排现象。2018年9月3日,县环保局随机抽取了3家养殖场内的井水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均未超标。
大仲村镇政府加强对养殖户日常巡查,确保沉淀池和抽粪车正常使用,养殖过程中不外排污水。无是是25兰山区20181014-1大气半城镇中心小学东侧,有一家塑料颗粒厂,外排异味气体,污染周围环境。该处塑料颗粒厂实为姜某拉丝厂,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擅自于2018年10月开工建设,现场检查未投产,未发现异味气体问题。该厂因卫生防护距离问题,不符合环评审批条件,要求其自行拆除,目前已拆除完毕。无是是关停取缔26郯城县20181014-2大气高峰头镇麦坡村,村东一公里处有三家石子厂,扬尘污染严重。经查询确认省界,高峰头镇麦坡村东郯城县境内无石子厂。反映的石子厂位于江苏省与山东省交界处310国道附近江苏省东海县辖区内。无是否27兰陵县20181014-4大气鲁城镇银财源村,村东存在一家石子加工厂,粉尘污染严重。反映的石子加工厂位于鲁城镇银财源村东约800米处,业主为该村村民孙某亮。该项目无土地、立项、规划、环评等手续,属“散乱污”项目。现场检查时,该项目正在焊接设备,尚未生产。鲁城镇政府已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对其取缔。无是是关停取缔28兰山区20181014-7大气白沙埠镇白沙埠村,村东有一家塑料加工厂外排异味气体,污染周围环境。反映的塑料加工厂为曲某伟塑料颗粒厂,位于兰山区白沙埠镇白沙埠村,是一家主要从事塑料颗粒生产销售的企业。经查,该企业于2018年6月未经环保审批擅自建成投产,未配套建设环保治理设施。鉴于该企业未经环保审批擅自建设投产,未配套环保治理设施,不具备环保审批条件。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生产,拆除生产设备,清理原料和产品。目前该厂已经拆除完毕。无是是关停取缔29郯城县20181015-03大气、水、噪声红花镇孙塘村南侧山上,三家洗沙场、两家石子粉碎厂,粉尘、噪音污染严重,洗沙废水排入周边村庄池塘。1、反映的区域仅有1家石子厂,为郯城铸石建材有限公司,建有1套石子粉碎设施,生产过程产生粉尘、噪音,且未配套建设密闭厂房、除尘、喷淋抑尘、降噪等污染防治设施。该厂无立项、规划、土地、环评等手续,属“散乱污”企业。
2、反映的区域共有3处洗沙场:(1)徐某某洗沙场,建有2套洗沙设施,洗沙废水排入东侧沟渠。在全县洗沙场整治过程中,该洗沙场拟作为保留项目进行整治。(2)李某某洗沙场,洗沙废水排入东侧原窑厂取土汪塘内。(3)郯城铸石建材有限公司洗沙项目,建有1套洗沙设施,洗沙废水排入水沟。
1、郯城县红花镇政府于2018年10月19日对郯城铸石建材有限公司洗沙项目和石子粉碎项目、李某某洗沙场切断了生产性用电,拆除了生产设备并挪位(暂时留置在现场)。红花镇政府负责日常巡查,防止恢复生产。2、对前期在全县洗沙场整治过程中拟作为保留项目的徐某某洗沙场,郯城县红花镇政府责令停产整治,并负责日常巡查,待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无是是关停取缔、停产整治30河东区20181015-1大气、噪音河东区相公街道相二村农贸市场南三轮车棚内,喷漆作坊,夜间生产,噪音、异味污染严重,严重影响周边居民。信访反映的车棚厂为相公街道相二村,负责人王某富,该厂主要从事电动三轮车棚加工。工作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企业未取得土地、规划、环保等审批手续,属于“散乱污”企业关停取缔类。该厂无相关环保手续,属“散乱污”企业。执法人员对其进行取缔,已做到“两断三清”。无是是关停取缔31兰山区20181015-11水、大气枣园镇镇政府向东1公里原养殖场聚集地,现仍有一家养鸭场,臭气熏人,粪便冲洗废水私排进附近水沟。养殖户王某峰,养鸭11000余只,7日龄左右,存在少量清洗废水外排情况。现场对其下达整改停养通知书,责令一个月内出栏停养清棚。无是是关停取缔32兰陵县20181015-12大气、噪声神山镇青竹山东村东侧供电所正南侧路南,蒜片加工厂,异味、噪声污染严重,严重影响周边居民。反映的蒜米加工厂为兰陵县泽恒蔬菜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脱水蔬菜项目”,位于兰陵县神山镇青竹山东村东150米处。该项目2018年1月份取得了环评审批手续,建有污水处理和光氧催化异味处置设施。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无异味、噪音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现象。无是是33兰陵县20181015-2大气、固废兰陵镇大李庄村锐泰四矿内,化工厂,异味刺鼻,违规处置危险废物。经兰陵镇政府现场排查,反映的锐泰四矿内化工厂实为瑞泰四矿李向东小化工厂,产品为农药中间体,无国土、立项、环评等手续。2018年5月份接到关于该厂气味难闻的信访后,兰陵镇政府已对其拆除取缔。针对其环境违法行为,兰陵县公安局已立案调查,共逮捕涉案犯罪嫌疑人3名。在取缔该小化工厂后,兰陵镇政府联合有关部门按规定对该厂危险废物进行了收集、封存,现正在积极联系有资质的第三方危废处置公司进行处置,不存在非法处理问题。无是否34兰山区20181016-3大气、噪音义堂镇大芝房村,村北侧,凯华刨花板加工厂,异味气体,噪音和粉尘污染严重。1、企业基本情况。反映的大芝房村北凯华刨花板厂实为山东凯华木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刨花板的生产和销售。该公司刨花板生产项目,2014年3月经环保审批,2014年6月通过了环保验收。
2、粉尘污染严重情况。该公司配套安装了9台负压脉冲式除尘器,现场检查,均正常运行,除地面有少量灰尘外,未发现粉尘污染严重问题。
3、异味气体情况。该公司配套安装了4台光催化氧化有机废气治理设施,现场检查,均正常运行,未发现异味气体问题。
4、噪音污染严重情况。该公司附近均为工业企业,无居民。
针对其厂区地面积尘问题,要求其采取洒水等措施,减少地面积尘。无是是责令改正35兰山区20181016-5大气义堂镇大芝房村西北角,刨花板厂,粉尘弥漫,异味刺鼻。1、基本情况。反映的大芝房村西北角刨花板厂实为临沂市成林木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刨花板的生产和销售。未经环保审批,于2015年6月建成。
2、粉尘弥漫情况。该公司配套建设了脉冲式除尘器,现场检查时,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未发现明显粉尘污染问题,但在地面及设备上发现有粉尘未及时收集。
3、异味刺鼻情况。该公司配套建设了光氧催化设施,现场检查时,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未发现明显刺鼻异味问题。
1、针对该公司10万立方刨花板项目治理设施未经环保验收擅自投入生产环境违法行为,环保部门2017年已对其立案处罚。2、针对其地面及设备上的粉尘问题,要求其采取及时收集、洒水降尘等措施进行处理,减少粉尘无组织排放。3、该公司环评文件已提交等待审核,要求其在环评文件通过审批后再生产。无是是责令改正、停产整治36郯城县20181017-11大气袁庄村南外环路灯塔向东300米路南,两家无名塑料颗粒厂,粉尘污染严重。反映的两家无名塑料厂位于郯城县郯城街道袁庄村南外环灯塔向东300米路南,业主分别为王某某、刘某某,均以收购的废旧洗衣机、冰箱壳等为原料,经粉碎、清洗等工序,生产塑料碎片。生产设备主要有破碎机、传送带,生产过程产生废水、粉尘,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对周边环境有影响。郯城街道办事处正在组织清理原料、拆除设备,10月26日前落实“两断三清”措施,并负责日常巡查,防止恢复生产。无是是关停取缔37兰山区20181017-6大气银雀山办事处后岗头村,阳光浴池对面的塑料制品厂,外排异味气体,污染周围环境。反映的实为徐某某的避光垫加工厂,位于兰山区后岗头村阳光浴池对面,主要利用外购原料进行胶合成品,该厂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擅自于2018年5月建成投产。该厂未生产,未发现明显异味。鉴于该厂规模较小且不具备环保审批条件,已要求其立即停止生产,自行拆除。目前,该厂已拆除完毕。无是是关停取缔38兰山区20181018-2其他方城镇李张庄村,村北有一家木材加工厂,未办理环保手续私自生产。反映的实为吕某来的木皮加工厂,位于兰山区方城镇李张庄村,主要生产工序为铺板进行部木皮子作业,该厂未经环保审批,于2018年3月建成投产。现场检查时,该厂处于停产状态。要求其搬迁至符合规划区域,并办理环评手续,现有生产项目自行拆除,目前已拆除清理。无是是关停取缔39兰陵县20181018-10大气兰陵镇西横沟家村,兰陵建业制杆厂,粉尘污染严重。反映的制杆厂为兰陵建业制杆厂,主要工艺为以水泥砂浆为原料浇筑水泥线杆。该厂未办理环评手续,无配套污染物治理设施,厂区内物料未覆盖,场地未完全硬化,生产运输过程中有粉尘产生。已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补办环境影响评价等审批手续,待环保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无是是责令改正40高新区20181018-12建设项目、大气西外环与化武路交叉路口向西2000米,临沂市天利生化有限公司对过无名灯杆加工厂,未办理环评手续,大气污染严重。该灯杆加工厂为临沂光皓照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钢管、钢板为原料生产路灯杆,环评手续齐全,已配套环保治理设施。废气主要来源于固化、焊接等工序,部分工序集气罩收集效率不高,车间内有气味。8月24日,高新区环保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企业废气进行了检测,其中无组织最大浓度为1.83mg/m3,有组织最大浓度为1.24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要求。高新区环保分局责令该企业停产整治,提高集气罩收集效率。目前,该企业已停产。无是是停产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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