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郯城县人民法院法官在辖区小埠岭中学对“小小扫黑除恶宣传员”进行业务培训,并发放相关宣传材料。
据了解,郯城县人民法院在扫黑除恶宣传中,注重发挥中小学生的“二传手”作用,在加强对中小学生相关教育的同时,通过“小手拉大手”的方式,让学生把扫黑除恶理念和知识传递给家长、辐射到社会,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更加深入人心。
摄影 记者张慧
通讯员徐西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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