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拍卖标的:
1、对被执行人张元春所有的位于济南市历城区经十路299号保利花园7号楼2-1804房产及2-204号储藏室;房产面积约为133.19㎡ ,储藏室面积约为25.24㎡(证号:历城142418、历城142419)。参考价:171.2024万元,保证金:30万元。
2、对执行人赵倩南所有的位于历下区经十路鲁商国奥城3号楼1807房产;面积约为239.48㎡(证号:YZ102013)。参考价:299.4697万元,保证金:50万。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三、办理登记手续:有意竞买者请于2017年7月12日16时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将竞买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户名:金诺国际拍卖有 限公司,开户行:齐鲁 银行济南东环 支行,账号:000000726003800003937)。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充抵成交价款。未成交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无息退还。竞买人凭交款的银行受理回单、有效证件及相关材料于2017年7月12日16时前联系拍卖公司办理竞买手续。竞买人凭中国拍卖协会网系统发放的竞买人帐号和密码自行登录系统参与竞价。
四、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五、特别说明:
1、如标的存在租赁情况的,租赁权人须持有效租赁证明材料,经委托人确认其享有优先购买权后办理报名手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自行协调解决相关事项,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
2、拍卖财产移交、过户涉及的全部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移交所涉及的水、电、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在办理产权过户时,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的,以相关主管部门确权面积为准,不影响本次拍卖成交价格。
3、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款全额及相关费用汇入指定账户,逾期未足额缴纳者将承担违约的法律责任。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4、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拍卖相关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联系人:栾经理 18678879655 李经理 18753915866
0531-88815860
公司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风路101号齐鲁文化创意基地4号楼5层
公司网址:www.sdjnpm.com
金诺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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