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两个当干部的儿子被人实名举报有违法行为,父亲就雇凶杀人灭口。11月26日上午,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 “新沂雇凶杀害举报人案”进行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被告人孙四友、刘桂余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经审理查明:今年68岁的被告人刘桂余与被害人石某夫妇都是新沂市合沟镇界沟村村民。刘桂余的两个儿子 (一个为新沂市开发区某局干部;一个为所在村的村支书,另案处理),被石某夫妇数次举报有违法行为,被告人刘桂余及家人与石某夫妇间矛盾激化。
2013年3月底4月初的一天,刘桂余在其二儿子家遇到正在赌博的、家住山东郯城县花园乡的被告人孙四友。因为两家住地较近,刘桂余认识孙四友,知道其练过武功、身手不凡并有犯罪前科,遂以吃晚饭为名邀请其到家中,指使孙四友帮助杀害石某夫妇,孙四友当场表示同意。
2013年4月上旬,孙四友按照谋划多次去找石某,谎称要去控告刘的其中一个儿子,而骗取石某及其家人的信任,打探石某夫妇行踪。4月14日中午,孙四友骑摩托车再次窜至石某家打探情况,因其图谋被石某戳穿,遂
采取掌劈颈部的手
段,致石某及妻子高
某昏迷倒地;后又从
摩托车上取出事先准
备好的螺纹钢筋,连
续猛击石某夫妇的头
部、颈部,致二人当场
死亡。此后,孙四友将
石某家院门锁好,先
去刘桂余家中告知石
某夫妇已被杀死的消
息,然后骑摩托车逃
离现场。
期间,被告人孙四友曾向被告人刘桂余和其担任村支书的儿子各借赌资5000元,当孙四友向刘桂余提出还钱时,刘桂余明确表示免除。作案后,刘桂余不仅资助孙四友人民币4000元用于逃跑,而且当孙四友提出家里盖房子等还需要用钱时,刘桂余表示有钱肯定予以帮助。5月6日,被告人孙四友、刘桂余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钟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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