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两家药品零售企业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不再符合认证标准,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山东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试行)》,临沂市食药监局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企业应按规定立即停止药品经营活动。
记者 孙飞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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