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爱娜 通讯员 陈悠然)平邑县采取三项措施,加强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其上游河流沿线企业的环境管理,集中整治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和隐患,确保全县饮用水源安全。
平邑县一是强化排查整治,及时消除隐患。扎实抓好饮用水源地环境管理工作,加强对饮用水源有影响的重点污染源、重点环境风险源、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重金属企业、放辐射源、沿河化工企业的污染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取缔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的工业排污口,督促对饮用水源水质构成环境安全隐患的工业企业进行限期整改,编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落实防范和应急措施。二是落实责任,强化管理。从严控制对饮用水源地水质有影响的新建项目规划、环评审批。督促工业企业、畜禽养殖等污染源加强管理,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及时做好饮用水源水质、跨界河流交界断面等重点水域的水质监测,掌握饮用水源水质变化情况。三是协调联动,强化应急处置。建立完善流域污染联防、突发环境事件联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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