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平邑县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采取五项措施全力以赴做好防学生溺水工作。
召开全县分管安全工作校长会。会议传达市县关于做好防止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学校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完善学校防溺水工作应急预案,认真分析学生溺水事故的特点和规律,确保不发生学生溺水事故。
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防溺水教育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学校采取有力措施,提醒家长落实监护责任。通过手机、短信等各种方式,大力宣传中小学生防溺水安全知识,提醒家长落实监护责任。教育学生牢记“六个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大力排查消除安全隐患。要求各学校对校园周边的危险水域进行摸底排查,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给当地政府和水务等有关部门,请求进行治理,及时消除隐患。
家校联动合力监管。5月份,教体局要求各校把《致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发放到每一位家长手中,并将家长签字回执回收存档,告知家长务必承担起学生离开学校后的监管职责,在放学后、周末和节假日加强对孩子的看护和教育。
加强信息报送。一旦发生紧急突发性事件,在做好处置工作的同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县教体局及当地政府报告,不得隐瞒,不得拖延。事故处理结束后,各学校要及时将事故发生经过、原因分析、处理结果以及今后改进工作的措施以书面形式上报县教体局安全办。对相关信息不报、迟报、漏报,造成工作被动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评先资格。对因报送信息不及时、不准确而贻误紧急重大事件处置,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岳茂超 徐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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