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仿制药国内前3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给予200万元资助
●对国际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等产业公共服务平台予以20万元到300万元不等的资助
●对新建的药物中试基地等产业应用基础平台的建设予以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最高1000万元的资助
●支持企业研发基于经典的中药制剂及中药独家、保护品种
本报讯 (临报融媒记者 李萍)1月13日上午,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市工信局、市财政局相关负责同志解读介绍《关于支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主要内容及政策支持体系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医药产业是临沂市八大传统产业之一。为更好地抢抓战略机遇、对标先进地市、回应企业关注,加快推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构建现代化医药产业体系,1月7日,临沂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关于支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共分为10个方面14条,通过资金奖补支持医药产业发展,支持对象为在临沂市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医药领域研发、生产和服务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等,重点用于支持创新研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中药产业现代化、医疗器械创新、特医食品发展、产品市场开拓、创新产品应用支撑、产业园区建设等方面。
创新研发。对新药研发给予最大比重的支持,对在临沂市实现产业化的创新药、改良药、首仿药给予3000万元到500万元不等的资助,对仿制药国内前3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给予200万元资助。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对国际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资质的企业(机构)和第三方检验检测平台等产业公共服务平台予以20万元到300万元不等的资助,对新建的药物中试基地、医药合同研发机构(CRO)、医药合同外包生产机构(CMO)、医药合同定制研发生产机构(CDMO)等产业应用基础平台的建设予以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最高1000万元的资助。中药产业现代化。鼓励企业进行中药二次开发,参与国家标准制定,提升质量标准,支持企业研发基于经典的中药制剂及中药独家、保护品种。医疗器械创新。对新注册并在临沂市结算的三类医疗器械予以50万元资助,对非诊断试剂类二类医疗器械予以20万元资助,对诊断试剂类二类医疗器械予以5万元资助。同时鼓励企业积极研发创新医疗器械,对在临沂市产业化的二类、三类创新医疗器械分别予以50万元和100万元资助,以激发医械产业的创新活力。特医食品。对特医食品分特定和非特定两个层次进行奖励,分别予以300万元和200万元的资金扶持,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丰富特医食品产品种类,为临沂市培育一批有竞争力的特医食品企业。
产品开拓市场。对生产线或产品新获得国际权威认证的给予50万元资助,支持龙头企业加快国际化进程,主动融入国际医药市场。创新产品应用支撑。充分利用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支持将临沂市更多的创新药品纳入国家目录;做好商业险与基本险衔接,鼓励将新成果应用纳入商业健康保险保障范围;探索完善“卫健—医保—企业”面对面机制,引导临沂市优质创新产品进入本地医院。产业金融全方位支撑。强化金融服务支撑,充分发挥市级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和1.5亿元市级工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引导推动作用。特色产业园区建设。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投资规划建设孵化器、加速器和标准厂房等产业载体,并对投资企业给予资金和土地等方面的倾斜支持:对一期投资超过10亿元,三年内园区企业入驻率达80%以上的,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一定比例的扶持;落实“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保障机制,优先统筹保障园区用地。跨区域园区共建。与医药发达城市结对共建医药产业园区,对医药产业发达城市(园区)在市内合作共建的园区,在明确招商质量、亩产效益、专业运营的基础上,对土地供应、能源保障、财税分成等方面,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加大共建保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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