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临沂市司法行政工作围绕“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贯彻落实省“ 工作落实年”、市“工作落实年”“改革推进年”双年行动要求,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新提升新成效,在推动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作出了突出的贡献。
一、 人民调解工作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在实现人民调解工作“两个全覆盖”基础上,临沂市司法局以切实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为着力点,大力实施人民调解“ 五大工程” ,全力打造“ 枫桥经验” 新时代沂蒙升级版,积极推进调解工作创新发展。
在各级人民调解培训中强化沂蒙精神红色文化教育学习,创建了一批具有沂蒙红色文化特色的品牌调解室。还着重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推广人民调解咨询专家库,建立调解信息员和志愿者队伍,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党建工作。目前,全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 4771名,有力提升了人民调解员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司法局还构建“ 多元对接、 多调化解、多方联动”工作机制。通过“多元对接”,进一步推动访调、诉调、检调、警调及与12345热线等有效衔接。目前,全市建立访调、诉调、警调等派驻的人民调解组织 50个。
在建设“ 智慧民调” 方面,积极对接全省人民调解信息化建设,指导做好试点工作,加快建设“ 智慧调解” 信息系统。 将信息化建设纳入全市人民调解基础建设的重要内容,帮助人民调解员改善工作条件、 提高工作效率,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调解服务。
二、 构建社区矫正教育改造体系,夯实社区矫正安全基础。
近年来,临沂市司法局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治本安全观要求,按照构建一个中心、一个平台、一支队伍、四个体系的“一一一四”工作思路,落实“五统一”(统一中心建设标准、统一执法流程、统一矫正教育内容、统一执法大队设置、统一矫正档案文书),全面加强社区矫正中心建设、队伍建设、教育矫正机制以及监管指挥平台建设。
积极推行社区矫正系统化,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沂蒙精神现场教学,实施“青少年心理健康修复”项目,对贫困社区服刑人员实施精准帮教,建立人性化教育矫治体系。 落实集中教育、 集中劳动“ 双八制度”,严格排查涉黑恶社区服刑人员,构建规范化监督管理体系。
截至目前,全市各县区全部完成社区矫正中心提档升级任务,建成品牌社区矫正中心 14处。全市在册社区服刑人员全部衔接管控到位。
三、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 一体化” ,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为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司法局制定了落实方案,提升平台建设水平。整合市政务服务中心内的公共法律服务、行政复议、仲裁服务,设立26 个窗口,实现了公共法律服务事项全部入驻。
目前,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已全面建成,8 个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被命名为“ 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示范中心”。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共接待群众约20.8 万人次,办理法律服务事项 13.5 万件,群众首选率87% 、满意率96% 。
去年以来,临沂市司法局开展了新旧动能转换、 乡村振兴专项法律服务行动以及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出台了24项具体举措。今年来,加大推进力度,统筹各类法律服务资源,拓展领域,提升质量。同时,深入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全市4013个村(社区)全部配备法律顾问,覆盖率100% 。
开展公证质量检查、 基层法律服务专项核查整治等活动,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办理法律服务业务9 万余件。持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服务大厅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所有县(区)同级业务资金投入均达10万元以上。全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278 件,接听、解答“12348”热线15361件。
四、 推进法治临沂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今年机构改革中,原司法局、政府法制办(局)职能整合,重新组建司法局。重组后,临沂市司法局职责定位发生了全面、深刻变化,形成了统筹协调法治工作,履行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作用的“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工作布局,成为推进法治建设的总牵头部门。
自4月24日临沂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正式揭牌运行以来,除了配合省依法治省办的专项督察活动以外,还积极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作为法治建设的总牵头部门,临沂市司法局认真研究相关程序要求和指标体系,制定了实施方案,力争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全力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普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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