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全问题关系到学生的生命与人身安全,是校园治理的重点。为加强校园安全管控力度,2018年 10 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门针对校园安全向教育部发出了“一号检察建议”,引起了全社会的强烈反响。
“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记者跟随省检察院专题报道组前往临沂等地,探访“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情况。临沂检察机关未检部门积极行动,针对在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发出多项检察建议,内容涉及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以及严防校园性侵、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严格网吧管理防止未成年人上网等。同时,与教育部门、学校等多部门建立起联动机制,共推“一号检察建议”的落实。
严惩校园犯罪铲除校园性侵危害
2016年,临沂市河东区某学校发生的一起性侵案件,2017年12月,法院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
“事发之后,因家长发现小女孩情况不对劲,这才报了警。”河东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孙勋告诉记者。区检察院得知线索后,立即展开调查行动。经调查发现,河东区一学校的在职某教师利用职业便利,在该校的教学楼“心灵小屋”内强奸、猥亵其所教的未成年女学生。由于该地点是学校心理辅导的特殊教室,位置偏僻,未成年女学生在遭遇性侵时,向外求助无果。且受害学生自我保护意识极其薄弱,事发后并未及时告知。“ 性侵学生的案件虽然只是个案,但是一旦发生,给被害学生带来挥之不去的心理阴影。”孙勋说。
河东区检察院在依法严惩犯罪的同时,于 2018年10月12日就该性侵案向当地学校发出了检察建议书,合理指出学校存在的校园管理疏漏、对教师日常监管缺失、对学生的性教育与自我保护教育缺乏等三个方面的问题。同时,为铲除校园性侵案件,河东区检察院与当地教育局形成合力,提出一系列可执行的整改建议与办法,督促该院校及时整改,促进校园安全教育监管效力的提升。
这比最高检向教育部发出“一号检察建议”的时间提前了一周。“结合‘一号检察建议’的内容,我院及时与相关部门进行了沟通。”孙勋说。
“去年12月,在检察院的监督下,我们与消防、交通、食药等九部门联合,对河东区校园周边进行了为期一周的‘拉网式’检查。”区教育体育局安全管理科科长杨成杰告诉记者,检查中共发现安全隐患189 处,全部记录在台账中,直到整改后才销号。(下转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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