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24日讯 (记者付茜) 为促进快递业新旧动能转换和规范发展,日前,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新能源快递服务车辆规范管理的通知》。
临沂市按照“市县统筹、属地管理、部门监管、企业主责”的原则,积极推进新能源车辆应用和规范管理,建立快递服务车辆通行保障机制,实施快递服务车辆分类管理措施。
其中,严格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寄递企业车辆根据车辆用途分为干线运输车辆、支线运输车辆与末端揽投车辆三类。干线运输车辆指寄递企业用于运输跨省、市邮(快)件的运输车辆;支线运输车辆是指寄递企业用于运输自市级分拨中心至各寄递企业站点的邮(快)件运输车辆;末端揽投车辆是指寄递企业用于邮(快)件揽投的车辆。
鼓励引导寄递企业积极选用新能源汽车进行邮(快)件支线运输和末端揽投,寄递企业每年新增或更新车辆中的新能源车辆比例不低于30%,2021年底前末端揽投车辆应全部更新为新能源车辆,支线运输车辆全部更新为新能源车辆或清洁能源车辆。
临沂市快递协会根据邮政管理部门发布的车辆外观标准,对新能源快递运输车辆外观、标识、编号实施统一备案管理,干线运输车辆应喷涂企业统一颜色与标识,在外观标识、技术性能、作业装备等方面应明显区别于其他机动车。
7月1日起北城部分区域无证快递三轮车禁行
对于确需进入城区货车限行区域的邮(快)件干线运输车辆,使用新能源车辆的邮(快)件支线运输车辆与末端揽投车辆,寄递企业向邮政管理部门备案后,按照《临沂主城区载货汽车通行证办理指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为其办理相对应的通行手续,相关车辆应当在取得通行证后,严格按照通行证核准的时间、路线通行。
对已向邮政管理部门备案,并统一外观颜色、标识编号的新能源邮(快)件末端揽投车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核发通行手续后,允许其在城市限行区域与禁行路段通行。因揽投需要确需在禁停路段停车的,除北京路(马陵山路至温泉路段)、解放路(通达路至陶然东路段)、滨河路、祊河路、滨河东路、滨河西路、涑河南街、涑河北街、三河口隧道、蒙山高架路、双岭高架路、沂蒙路、沂蒙北路外,允许临时停靠不超过20分钟,揽投员应在车辆显著位置标注“揽投中”字样。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区、公共停车场应当允许新能源末端揽投车辆驶入,30分钟内免收停车费。
兰山区禁行范围与实施阶段为,自2019年7月1日起,北城新区蒙山大道(含)以东、滨河东路(含)以西、南京路(含)以南、祊河路(含)以北禁止快递电动三轮车通行;2020年1月1日起,蒙山大道(含)以东、滨河东路(含)以西、南京路(含)以南、陶然路(含)以北禁止快递电动三轮车通行。其他各县区禁行范围与实施阶段由各县区政府自行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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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递企业要单独设置快递车停放固定场所
寄递企业应遵循安全原则和行业标准,配备符合公告中的新能源机动车产品,并按照标准对快递服务车辆统一颜色、统一标识、统一编号。寄递企业要单独设置车辆停放、充电和维护的固定场地,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要落实快递服务车辆驾驶员岗前培训、定期教育制度,驾驶员在上岗前须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要建立完善驾驶员交通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对发生交通违法、有责任交通事故等情况的驾驶员,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
健全联合监管机制快递员交通违法需再考核
公安、交通、邮政管理等部门要建立快递服务车辆联合监管机制,逐步建立快递服务车辆违法情况通报制度,不定期对寄递企业和快递服务车辆进行联合安全检查,严肃查处非法改装车辆和超载、闯禁行、违反规定停车等行为,严禁邮(快)件运输车辆载客和用于邮(快)件递送以外其他用途。对邮(快)件运输车辆驾驶员,一个季度内交通违法行为超过5次或发生重大交通违法行为的,应对其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再次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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